木偶戏:高州的木偶戏按木偶形体和操作技术的不同,分杖头木偶戏、布袋木偶戏和提线木偶戏。南朝元嘉三年(426年),杖头木偶戏从中州传入化州。元朝,传入茂名(今高州、茂南)。明万历年间,随着闽南人向粤西大量移居和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布袋木偶戏传入粤西,逐渐演变成电白、化州、茂名(今高州、茂南)等地木偶戏艺人在街头演出的“扁担戏”。后与杖头木偶结合形成单人木偶戏,布袋木偶已不单独存在。
杖头木偶戏,俗称“鬼仔戏”,按木偶戏班的人员及装备分为小班,由1名艺人表演,即单人木偶戏;中班,3至4人;大班,10至15人。一班木偶戏,有30多个木偶头像,分生、旦、净、丑、武生、须生等角色。头像口、眼、手、鼻均可活动,头和手固定在竹棍上,艺人操纵竹棍,表演各种动作。木偶戏的唱词一般是7字句或10字句的韵文。木偶戏的唱腔,是在当地流行的山歌调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演出时,以锣、钹、鼓、木鱼等打击乐配合出场和过门,艺人按角色行当不同的表演程式和动作表演唱出男、女、老、少不同的声音和各种角色行当的语言特色。大班木偶戏一般都唱粤曲,用管弦乐伴奏。单人木偶戏演出时,表演者在操纵木偶表演动作和说唱的同时,还要操作打击乐器。
木偶的演出剧目,大部分是前辈艺人根据流传的木鱼书、民间故事以及三国、隋唐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小说改编成提纲式的本子,表演者按照戏剧的情节随口加上词句来演唱。这些经过历代记录,传抄下来或艺人向学徒口授而相传下来的剧本,有些类似地方戏曲的“江湖十八本”。
高州木偶戏久负盛名,高州木偶粤剧团还创作了人偶粤剧形式,把木偶戏发扬光大。高州的单人木偶戏也一直在民间有演出,不过在现代各种艺术形式的冲击下,逐渐式微。可以说木偶戏是高州民间艺术的一个代表性事物,不在于它有多少深刻的文化内涵,而在于它有丰富多彩的形式和内容。在过去,它带给普罗大众带来休闲娱乐和传播文化知识,而现在,行将消失在人们的视界里,似乎只能象记忆一样,让人们去勾起想象和怀念。优胜劣汰,在现代化的社会里,我们希望并不是如此,每个人包括无劳动能力的人都有权利生存和生存得很好,而民间艺术亦应如此,即使不能存续下去,也应该全方位记录下来,留给后人一份财产,这是现代化的好处。 (转载)
注:主要资料转载自《茂名市志》1997年版,最后一段为版主所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