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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村的变迁
我的家乡河口村,全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高州市平山镇乐泗村民委员会河口村,是高州北部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村庄没有具体历史记载建于何年何月,我依照韦氏族谱作了如下推算:村子大多数户姓韦,韦姓一世祖韦昊
1466年从今广西平果县来到高州平山镇黄塘墟(明朝为茂名县黄塘甲郎韶乡,现已为水库淹没),传到七世祖韦秋登,秋登的二子八世祖韦京槐的后裔都是定居在河口村,到我已是第十九世,因而认为从韦京槐开始就定居在河口村。韦秋登是清朝初人,他的儿子也应在清初,清朝1644年入关,几年后统一中国,那么韦京槐定居河口,相信是在1644年后不久,河口村建村也应在这时。韦氏从第八世到第二十世共有十三代韦氏族人在河口村居住过。韦氏原为广西壮族,在明、清两朝来茂名北部为戌守之兵,平时无事则耕种,有事则征战,是半农半兵的军事人员。河口村的地理军事位置也应是比较重要的,它的北部是海拔比较高的山岭地区,应为当时瑶族主要的聚居区,东去集镇黄塘墟、大坡朋情墟,西去集镇均墟、东岸,南通石骨墟、旧城直趋高州城。壮族兵士是为镇压瑶族而存在的。可以说韦氏的定居、迁移与军事有较大的关系,这从现在韦氏的居住的地理位置可以窥见一斑。
河口村的得名,是由地理位置而来。河口旧时在黄塘河和乐泗河的交汇处,乐泗河由北而来,黄塘河由东而来,河口村在乐泗河的西边,黄塘河的北边。原住址在
1959年修建高州良德水库后,在原地往山坡上迁居,现聚落两面倚山,两面环水,呈L型长块状、和点分散状分布。由于水库的建设,使河口村交通变得异常闭塞,居民的住房大多数以泥砖木结构平房为主,是水库移民的贫困村。这几年才陆续建起了几栋钢筋水泥结构楼房。政府和移民办对此也十分重视,把我们村列为水库移民十大贫困扶持村之一。首先为改善交通,由省政府拨款一部分,高州水库迁办拨款一部分,附近几条村的村民自筹一部分,于1998年修通了进村简易公路。同时,也把我们村做为水库移民示范村建设的试点,政府拨款扶持村民有规划地盖楼房,楼房用地统一,排列规一,村道水泥硬底化,但一直有村民想不开而迁延。村里的交通另外主要靠水路,有大型柴油机动船及小型水泥机动船、小木船、竹排等,可通平山、大仁庙、东岸、长坡等墟镇,在这些墟镇的墟日,都会有村民去趁墟卖买东西。电话已经装入村里。村里的自然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村前是水色清澈透明的高州良德水库,村后及水库四周青山绿树碧竹环绕,北面一公里是海拔五百米的奇壬岭,岭半腰有古瑶族遗存大仙庙(太古庙)。北、东相邻有新建村、奇壬埇村、建设农场茂坡村、西坑村等村落。村南半公里水库对岸的山上有韦氏六世千户侯韦兆礼的狮子坟,再往南两公里的水库中的一个小岛磨盘岭,有韦氏一世祖韦昊的坟墓和冼太夫人的丈夫冯宝的坟墓。
村里的卫生状况比较差,村道是泥土路,鸡鸭狗猫随处走动,大多家庭没有专用的茅厕和洗澡间。
河口村在建水库之前,有
33户人家,其中韦姓18户,钟姓10户,赖姓3户,欧姓1户,共约一百五十多人。1959年修建水库,有大半人迁移,主要迁往高州市南塘镇、石板镇等地的胜利农场和团结农场,现在也繁衍了近两百多人。而当时留在原地的居民,约有七十多人,只是在原村住址往山坡上迁移居住,经过繁衍情况如下:韦姓23户,钟姓1户,赖姓2户共26户人家,共也是近两百人口。河口村解放前大部分人是贫农,
60%的农户是租用地主的土地耕种,其余的农户拥有少量自己的土地,也兼租用地主的土地,主要是靠种田为生。也有一些人依靠手工艺等来谋取生计,如我爷爷,解放前做过豆腐、抬过轿。由于经济水平低,收入少,没钱供小孩读书,没出过有出息的读书人。不过我也见过十五世祖在清朝光绪年间编写的族谱,一手毛笔字写得十分漂亮,说明也算是有才华的读书人,只是经济和社会地位限制不能使他们发挥自己的才能罢了。我父亲解放初去茂坡村读小学,读完小学便没有能力再供读下去。我爷爷四兄弟,除我爷爷外,其余三兄弟都在解放前被捉壮丁当了国民党兵,我爷爷也差点去当了兵,他大哥当了连长,不过三兄弟都没能回来,一个病死,一个当逃兵被桐油灌死,一个小弟下落不明,十几年前传言他在台湾,但多方查找也无法确认。搬迁后,原先土改后分的田地被水淹没,被迫远到一公里外奇壬岭脚下开荒耕种,分田到户时人均田地不足一亩。在承包到户之前,仍以种水稻为生,是一个被重点扶持的贫困村。改革开放后,田地和山岭分到户承包,除规定上交公粮后(现在交现金就可以了),余粮由自己支配,这样粮食实现自给之后,在水库移民办的资金技术扶持和自身努力下,大力发展种植经济作物,主要以橡胶、胡椒、香蕉为主,也种植有龙眼、荔枝、黄榄、芒果、柑桔、冬种番薯、油茶、松、杉、蔬菜等,水库渔业为副业,在水库渔业管理办理捕鱼证后方可捕鱼,一般以之自食。但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的限制,田地和山地面积有限,种植业难以有大的发展,农户年农业收入约五千元。对维持小孩的读书都较困难,特别是那些有小孩读大学的家庭。年青人中小学毕业后,绝大部分都出外打工,主要分布在深圳、东莞等地。一些人也自己做了老板,主要是从事运输行业、饮食业,拥有自己的货车。但没有特别富裕的家庭。
其他人员出外工作的情况。水库的搬迁前的
1956年,村里有一韦姓子弟因军队招兵而进了空军部队,在湛江市遂溪机场当了飞行员,后复员迁往上海的卢湾区定居,是法院的法官。1958年建设水库,有政策照顾移民子弟,我父亲于是有机会被招工来到新建的茂名石油公司工作而外迁,定居茂名市茂南区。外出还有:一是我五叔,1967年参军驻黑龙江,1971年复员招入广州铁路局下属在英德县冬瓜铺采石场,定居英德市;另一韦姓子弟也在七十年代参军在东北铁道兵团,后军队改革军转民,定居辽宁省铁岭市。以上四人都成长成为科级干部。(妇女外嫁不计此列。)由于外出打工人员已有较好的经济能力,在外定居的能力也会具备,因此户口对村民已没有约束力,人口外流的情况会更多。加上读大学的子弟也不可能回乡,河口村发展趋向是老龄化和年幼化,年青人大部分外出甚至去外定居。例如现在河口村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西乡镇等地有十几个人,主要从事汽车运输业,他们拥有十几台大大小小的货运汽车,分散租住当地民房,他们的目标就是在那里能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定居下来。由于经济和学校教育条件的改善,河口村子弟文化水平大大提高,出现了不少大学生,包括外迁城市及农场的家庭,共出了十几个大学生,有的还考取了上海交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等名牌大学。四十岁以下的年青人大部分接受过小学或中学的教育。
2003年8月完成,其后陆续有修改